烟台新政:新建住宅将全部应用太阳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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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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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政府《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我市新建住宅全部用上太阳能。目前,全市使用太阳能的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电能约2500万度,折合标煤5000吨。

    水母网2月25日讯  小区内广泛使用太阳能草坪灯、路灯照明,居民家庭、公共建筑利用太阳能设备供暖、供热,这一切将在三年内变为现实。昨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日前,市政府转发《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根据文件,到2012年,我市新建住宅全部用上太阳能。

 

2012年,烟台新建住宅全部用上太阳能

    利用太阳能,烟台很“灿烂”

    >>烟台出台新政策 新建住宅全部应用太阳能

    烟台地处胶东半岛,具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光照时间在265天以上,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应用太阳能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早在2007年,烟台市就首开住宅产业太阳能普及先河,成为省内首个太阳能示范城。

    记者昨天上午来到四季花城小区,该小区是烟台市比较早推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建设的住宅小区,家住3楼的李先生搬来一年多,天天享受着太阳能热水器带来的便利。在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的基础上,李先生所在小区的开发商为业主全部安装上了同一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

    据了解,从2007年我市推广太阳能成套技术以来,截止到目前,市中心区新建多层住宅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率达到100%,小高层及高层达到25%以上,全市使用太阳能的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电能约2500万度,折合标煤5000吨。

     从审批入手,预留太阳能“地位”

    太阳能热水器因为节能而被百姓看好,然而太阳能进小区在许多城市却屡屡受阻。许多楼盘在销售环节就挂出了太阳能的“禁装令”,原因是住户自行安装的太阳能散乱无序,影响小区建筑立面效果。此外,住房自主安装太阳能引起邻里纠纷的事件也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原因,烟台市政府在文件中规定,要将太阳能成套系统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有了监管的“硬杠杠”。

    “比如,开发商在拿地时,就要接受小区同步施工太阳能标准的约定;规划部门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时,对没有按规定进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或建筑外观达不到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住建局将对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把关,不达标的建设单位,将受到减分和计不良行为等方式处罚。”

     2012城里新房100%用太阳能

    根据《意见》,烟台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 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要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根据该规划,2010年,太阳能成套技术将在我市大力推广。

    “2010年,我市房地产计划竣工面积达916万平方米,其中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住宅面积约400万平方米。”据市住建局开发办高健科长介绍说,按照这个比例,三年内,我市所有新建住宅都将用上太阳能。高健还介绍说:“新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每平米造价增加不过30到40元,所以应该不会造成房价上涨。”

    公共建筑及农村用房将全面铺开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特意提到,宾馆、洗浴、医院和有集中寄宿的学校等公共建筑,要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根据省相关文件,省内三星级以上宾馆和教育厅所属高校还将享受到30%的补贴,每个项目补贴资金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此外,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也将大力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烟台将力争3年内农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意见》同时还指出,要逐步推广其他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建筑应用。“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建设时,对区内的草坪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优先考虑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鼓励在建筑设计中采用太阳能光伏LED 照明技术,提高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应用比例。”(YMG记者邹春霞 通讯员刘新海 刘少飞摄影报道)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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