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无障碍建设领先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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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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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公共汽车和出租小汽车经营者必须配置一定数量供轮椅乘客试用的无障碍车辆。这是《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规定的。同时,这也是深圳特区成立30年来首个针对残疾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深圳市政无障碍建设成绩突出。全市铺设盲道150公里,建设坡道7000多处,改造坡道230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设置轮椅坡道250条,建设无障碍市政公园21个、无障碍公厕314座,改造无障碍公厕255座;开通一条无障碍公交线路,25辆无障碍公交车投入使用。特别是在大型市政工程改建或扩建中,增加了缘石坡道、盲道、升降电梯和残疾人卫生间等设施,真正实现市政工程无障碍化改造。据悉,相对于国内其他省份和城市,深圳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规出台得较晚。但是与国内其他地区所颁布的法规相比较,深圳将原有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扩展为无障碍环境建设,这在全国来说是个创举。(邓小群)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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